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优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省、市(县、区)教研室(教科所)、教师培训中心、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探讨新时期教学改革,反映全国各中小学校教师的创新成果和创新经验,提高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将举办“全国优秀教育论文”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全国中小学校教师、教研员、大中队辅导员。 二、征稿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先进教育思想为指导,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理论认识、科学阐述,又要有对实践的思考、研究和创新;论点或论述的问题要对当前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要充实、有据;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字数在 3000字左右为宜。在论文格式上,正文前要有内容摘要、关键词,参考资料须在文后注明,A4纸打印。参评论文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 三、征稿时间:自2009年3月1日起,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欢迎各省、市(县、区)教育科研机构在当地组织征文,统一参评。具体事宜请与编辑部联系。 四、评选办法: 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与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论文进行认真评选,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将评选出一等奖5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500名,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 五、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论文的获奖论文,均由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辅导员杂志社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对于组织推荐论文评审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组织奖。 2.获得一等奖的名单将刊登在《辅导员》上旬刊(少先队工作)、中旬刊(小学教学)、下旬刊(中学教学)上,获奖全部名单将分别公布在辅导员网站(www.fudaoyuan.com)和中国教师网(www.cnjsw.cn)上。 六、来稿请寄:《辅导员》上旬刊: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楼辅导员杂志社收,邮编100051,论文电子稿件请发送到fudaoyuanzhang@163.com;或《辅导员》中、下旬刊: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3918-2308信箱张野收,邮编:100039,论文电子邮件至fudaoyuanzhang@163.com。(可任选一个地址邮寄) 七、参评费:所有参评论文每篇缴纳评审费100元。请在稿件寄出时将参评费通过邮局汇款至: 《辅导员》上旬刊: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楼辅导员杂志社收,邮编100051,论文电子稿件请发送到fudaoyuanzhang@163.com;或《辅导员》中、下旬刊: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3918-2308信箱张野收,邮编:100039,论文电子邮件至fudaoyuanzhang@163.com。(参评费与论文请邮寄到同一个地址) 八、评选说明: 1.已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项的论文不再参评。 2.二人以上合作撰写的获奖论文作者,发联合证书一份,需多份证书者,可将证书自行复印。 《辅导员》中、下旬刊:010-51889309 51887063(兼传真) 1324149461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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