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单位的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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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单位的申报条件
课题研究单位分为课题实验学校、研究基地、实验区三种。其申报条件为:
1. 认真贯彻“科教兴国”的重要思想和“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改革”的重要方略,坚持科研为教育实践服务、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的正确方向。
2. 课题研究人员应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科研素质。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小教高级或中教高级、大学副教授以上职称,具备较高的科研组织指导能力。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和指导者,并在实验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3. 课题研究单位要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有完成实验研究任务的相应专业力量,并且能为课题实验研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4. 子课题研究除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外,还需接受总课题组的管理和有关规定,未经总课题组书面批准的不准自行挂牌或开展相关研究。
5. 课题参与单位须申报至少一项子课题的实验研究任务。
6. 课题参与单位必须有专业的学生心理健康检测工具,我们推荐使用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著名心理学家、“中国心理健康教育之父”郑日昌教授的其15年呕心沥血之研究成果“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检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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